经审议,2018年11月19日,我局拟批准《湖南嘉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PVC板材、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司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租赁汨罗市归义镇上马村20组的现有构筑物实施年产3000吨PVC板材、线材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600m2,建筑面积2750m2。项目以外购PVC树脂粉、轻质碳酸钙、硬脂酸、CPE塑料增强剂等为原辅材料,经混合、挤出成型、冷却、裁切、覆膜等工序生产各类规格PVC板材、线材。产品方案为年产PP管、PPR管、PE管各400吨。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租赁厂房设置生产车间、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及办公室、宿舍、食堂等,进行配套生产设备的安装,新建废弃净化处理、废污水处理及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环保工程。项目供电依托现有,供水来自地下水。项目无造粒工序,采用电加热,不使用其他能源。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按报告表提出的原料品种和来源要求做生产,不得使用废旧塑料进行直接加工生产,不得进行废旧塑料清洗、破碎、造粒等废旧塑料预处理加工。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扬尘和水土流失对环境的影响。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排入项目南侧的水塘,项目冷却水经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内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由项目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表1标准后回用于菜地施肥,不外排。
(四)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车间现场及污防设施运行管理,规范操作,混料、上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处理,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废气中VOCs满足天津市区域标准《工业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挤出、覆膜流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天津市区域标准《工业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有关标准后;混合流程产生的粉尘经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有关标准后,一并由同一根15米高排气筒外排;食堂油烟经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有关标准后由引至屋顶排放。
(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地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烘干机、包覆机、上料机等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六)加强固态废料管理工作。按照普通工业固态废料执行《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固态废料暂存场所。建立健全固态废料暂存、转运、处置全过程管理台帐,废矿物油经妥善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灰等普通工业固废经收集规范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完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监测制度及各类台帐,定期检修,加强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储备应急物资,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确保旁边的环境安全。